云南中烟工业 营销中心2023年-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车辆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云南中烟工业 营销中心2023年-2025年生产经营用车车辆险,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 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2291030501030089/GXTC-C-22290736 2.3 招标内容:云南中烟工业 营销中心2023年-2025年购买生产经营用车车辆险,保险期限需提供一年和短期投保两种,根据营销中心需求据实出保单,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项目预估含税金额100万,2023年含税预算40万。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承保能力的省级 (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省级 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和《中国 》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包含投标人曾用名。 3.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建议携带好现金): 注: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非企业法人的,本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理解。 (2)邮购获取(通过邮件发送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请将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获取邮箱),在邮箱正文备注XX单位,报名XX项目,收件地址、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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