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烟气分析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烟气分析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苏省。
2.2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计划采购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烟气分析系统设备,包含且不限于一号及二号机组脱硝入口的烟气在线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设备采购、脱硝出口氨逃逸烟气在线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设备采购以及烟囱出口烟气在线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设备利旧及安装调试工作,具体设备以及详细供货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交货地点: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计划2022年8月25日开始供货,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时间根据现场要求开展,具备条件后应在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配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气体分析仪或线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设备(CEMS)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2.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有所代理气体分析仪品牌的项目授权文件或证明文件,须提供授权文件或证明文件的影印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15日9:00起至2022年4月2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