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8/22-QT-029)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 项目新疆华电高昌热电 输煤皮带运行外包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365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新疆华电高昌热电 输煤皮带运行外包项目(CHDTDZ028/22-QT-02901):负责输煤皮带巡检工作,负责斗轮机设备运行操作及巡检工作,含煤废水设备巡检工作,完成输煤系统皮带设备运行操作、巡检、异常和简单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各电动机、减速机、水泵等的振动、温度、声音等运转情况的监视;负责含煤废水间的含煤废水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监视和调整工作;负责含煤废水间每轮班定期清淤工作,输煤设备主辅设备卫生清理,确保输煤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 输煤皮带运行外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1项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燃煤发电机组设备日常维护业绩。2、燃煤发电机组系统运行外包业绩。3、输煤系统运行外包服务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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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