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03-240005
水电八局
汕尾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竞标公告
采 购
4、交货时间:汕尾项目2024年1月至项目竣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
5、交货
6、质量要求: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3-2018;
(2)《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
(3)混凝土所用砂宜用中砂,其要求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石子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3-92;
(4)混凝土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5)粉煤灰、矿粉渣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和《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粉渣》GB/T18046-2017。
(6)普通混凝土应满足以下规范:
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
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3)《普通混凝土理学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1-2019;
4)《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
7)《混凝土结构件设计规范》GB50010-2010;
(7)泵送混凝土应符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8)防水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均应符合施工要求,满足《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及广州市相关规定的设计要求,每立方米防水混凝土总碱量(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
(9)混凝土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10)所有混凝土的强度及耐久性(或抗渗性、防腐性、抗裂性等)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等单位对混凝土的要求,在以上标准或要求中某些条款不相一致时,应取标准高的执行。
(11)卖方必须保证所供混凝土的同条件试块和实体回弹7天强度达到67.5%,28天达到100%实测强度。
(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3)《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5)《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GB50300-2013
(1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2010
(17)《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18)所有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19001-2016、GB/T24001-2016、GB/T45001-2020、GB/T50430-2017等管理体系标准,如有调整,以最新标准为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19)以上标准和要求中某些条款不相一致时,应取标准高的执行,国家发布新标准时按新标准执行。
(20)混凝土质量管理要求
1)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对砂石原材料实行溯源管理,形成考查记录与供应商名册,骨料母岩品种、岩质、性能参数和砂石骨料质量须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建设用砂》(GB/T14684)、《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等规范要求。湿法制砂工艺的骨料在进场前必须提供使用的絮凝剂品种及用量,禁止使用上述规范规定范围外的其他骨料和再生骨料。
2)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根据需要检测砂石骨料坚固性、碱活性、氯离子含量等指标(湿法制砂工艺的骨料必须100%进行氯离子含量检测)。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主控项目(含化学成分分析)的检测应按每周不少于1次的频次, 超出混凝土企业试验检测资质范围的检测项目,要
3)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确保混凝土质量有可靠的保证率(不小于115%),须经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方可使用,并严格按照配合比通知单进行生产。实际生产的混凝土配合比应当与向我部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资料一致。在预拌混凝土生产时,混凝土原材料配比的调整应当由技术负责人或经技术负责人书面授权的质量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调整。
4)每车混凝土应配备对应的运输单,并经我部及监理单位扫码验收,未经扫码验收的混凝土一律不予结算。
5)现场制作的7d标养试块强度要求必须控制在标准强度的67.5%——97.5%以内,如强度不在此区间内,且现场回弹强度低于67.5%,造成的停工、窝工及相应试验费用一律由混凝土供应商承担。
6)现场制作的28d标养试块强度要求必须控制在标准强度的115%——150%以内,如强度不在此区间内,且现场回弹强度低于100%,造成的停工、窝工及相应试验费用一律由混凝土承担。
7)地下室(基础、侧壁、梁、板【含底板、楼板、顶板】)应采用掺抗裂型外加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要求水中养护14天的混凝土限制膨胀率应≥0.015 %水中14天转空气中28天的限制腺胀率应≥- 0.03%,其余有关要求应满足《混凝土外加利应用技术规范》CB50119-2013的要求,在浇筑混凝上前有关试配报告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8)混凝土粉煤灰掺量:不大于水泥用量15 %(地下室大体积底板不大于水泥用量25%)、屋面不大于水泥用量15%,地下室细石混凝土面层不大于水泥用量8%;严禁掺入其它矿粉。
9)必须重视地下室混凝土质量,避免出现大面渗漏现象,如现场出现质量责任划分争议,直接按40%责任进行划分。
10)混凝土7d回弹强度不低于67.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下属 (下属 非独立法人的须附隶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与本次竞标同类产品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配合比检测报告、抗压强度检测报告、原材料检测报告)。
2、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提供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一个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